为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,规范停车收费行为,促进停车设施建设,根据象价[2016]1号文件收费标准,从2018年7月5日起,象山城区西谷路(象山港路——靖南大街)、蓬莱路(象山港路——城西路)、丰饶路(象山港路——丹阳路)、新平路、县政府两侧、新华路205弄共400余个车位将开始实施智能化收费。请停车用户自行下载“象山停车”APP,以方便停车缴费。 对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!